孟德斯鸠的名言警句_句子大全

时间:2020-04-30 10:35:11 作者: 字数:16503字

1、如果司法权同行**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3、君主制国家中,只有内战而没有**。但是在专制国家中,却只有**而没有内战。

4、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悖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

5、固然我有某些优点,而我自己最重视的优点,却是我的谦虚。

6、品德,应该高尚些;处世,应该坦率些;举止,应该礼貌些。

7、热爱学习,是我们惟一的、永恒的动力。没有什么能够使我们停下来,除非生命走向了终结。

8、富人不奢侈,穷人将饿死。

9、国家的收入是每个公民所付出的自己财产的一部分,以确保他所余财产的安全或快乐地享用这些财产。

10、读书对于我来说是驱散生活中的不愉快的最好手段。没有一种苦恼是读书所不能驱散的。

11、我从未知道过有什么苦恼是不能为一小时的读书所排遣的。

12、法律在一般的情况下才永远是公正的,而在实际运用时又几乎永远是不公正的。

13、我所谓共和国里的美德,是指爱祖国、也就是爱平等而言。这并不是一种道德上的美德,也不是一种基督教的美德,而是**上的美德。

14、如果你仅仅想要幸福,这一点也不难;难的是我们总期望比别人幸福。

15、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法是由事物的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从这种意义上说,广义的法律指的就是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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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1707年,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09年,第一次在巴黎游历。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孟德斯鸠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孟德斯鸠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制度和其它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主张。

1748年,孟德斯鸠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孟德斯鸠是一名自然神论者。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

1750年,为《论法的精神》辩护,回击批评。

1755年,孟德斯鸠于旅途中染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