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治城区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开始了下面考试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体检工作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体检工作执行依据
高考 体检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 [2003]3号文件)、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体检工作日程安排
高考体检时间从3月21日开始至3月29日结束。
高考体检地点:长治市城区医院(市西大街府西路50号);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 (市和平西街83号,18路公交车终点站)。
各校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见安排表。
体检工作具体要求
医院要按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体检,作出规范准确的检查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医院主检医师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且工作责任心强的医生担任。医院要对参与体检的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要建立健全体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监督机制,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干扰,以负责的 态度 ,实事求是地反映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严防漏检、错检、错填或宽、严不一致,确保体检工作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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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高考体检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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