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李氏,名斯,字通古。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人,在秦王政灭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下面是有秦朝法家思想李斯,欢迎参阅。
秦朝法家思想李斯
李斯,姓李,名斯,字通古。战国末年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西南)人。早年为郡小吏,后从荀子学帝王之术,学成
入秦。初被吕不韦任以为郎,后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被任为长史。秦王采纳其计谋,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又任其为客卿。秦王政十年(前237年)下令驱逐六国客卿。李斯上《谏逐客书》阻止,为秦王赵政所采纳,不久官为廷尉。在秦王政统一六国的事业中起了较大作用。秦统一 天下 后,与王绾、冯劫议定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 礼仪 制度。被任为丞相。他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以加强对人民的统治;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又主张焚烧民间 收藏 的《诗》、《书》、百家语,禁止私学,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还参与制定了 法律 ,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秦始皇死后,他与赵高合谋,伪造遗诏,迫令始皇长子扶苏自杀,立少子胡亥为二世皇帝。后为赵高所忌,于秦二世二年(前208年)被腰斩于咸阳闹市,并夷三族。
秦朝法家思想李斯人物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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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鼐:“君子之仕也,进不隐贤;人之仕也,无论所学识非也,即有学识甚当,见其君国行事,悖谬无义,疾首频蹙于私家之居,而矜夸导誉于朝庭之上,知其不义而劝为之者,谓天下将谅我之无可奈何于吾君,而不吾罪也,知其将丧国家而为之者,谓当吾身容可以免也。且夫小人虽明知世之将乱,而终不以易目前之富贵,而以富贵之谋,贻天下之乱,固有终身安享荣乐,祸遗后人,而彼宴然无与者矣。嗟乎!秦未亡而斯先被五刑夷三族也,其天之诛恶人,亦有时而信也邪!”
毛泽东:“孟夫子一派主张后法先王,厚古薄今,反对秦始皇。李斯是拥护秦始皇的,属于荀子一派,主张先法后王。”
李斯的文学和文字的造诣令后人景仰。他的文章论证严密、气势贯通,洋洋洒洒,如江河奔流,鲁迅曾称赞李斯:“秦之文章,李斯一人而已”,“然子文字,则有殊勋。”他的 书法 “小篆入神,大篆入妙”,被称为书法笔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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