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_行政拘留与刑拘有什么区别

时间:2017-10-15 12:53:28 作者: 字数:6574字

  刑事拘留及行政拘留都属于拘留,但是很多人分不清行政拘留与刑拘之间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下面是考试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拘役和拘留的区别欢迎阅读!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大众一般对于刑事拘留及行政拘留区分不清楚,都认为是相同意义上的一个拘留,那么到底存在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呢,刑事拘留及行政拘留是怎么定义的及对以后会有什么影响呢?为大家具体的详细介绍下这两种拘留的区别。

  一、行政拘留

  是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一般违法人员做出的行政处罚 措施 。家人只需要向拘留所提出申请,可以进行会见。

  二、刑事拘留

  是一种临时保障措施,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为了保障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临时性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根据 法律 规定,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只有律师可以在看守所会见。

  三、两者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

  2、法律依据不同:

  刑事拘留《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 行政法 规

  3、法律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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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拘留的期限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 通知 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110条规定,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3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2人以上共同作案。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拘留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解除拘留。经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除拘留。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应当书面答复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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