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谈判的性质和原则

时间:2019-03-31 21:56:25 作者: 字数:17084字

  谈判是两方或两方以上的个人和组织,为了消除意见分歧,改变彼此关系,谋求共同利益和契合利益而进行的交换看法和磋商协议的交往活动。谈判既包括那些正式场合的国际谈判、贸易洽谈,同时也包括各种非正式场合的协商和交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关于商务谈判的性质和原则,欢迎借鉴参考。

  谈判的性质

  1.合作性:谈判的前提是参与者都存在尚未满足的欲望和要求。要想通过对方使自己的需要得到满足,就必须把谈判当作参与者之间的合作过程。谈判的目标是各方都获益。

  2.竞争性:既有合作性,又有竞争性。谈判过程中竞争的作用体现为一个整体化的过程,是协调谈判人员行为的一种抗衡。谈判人员可以通过竞争来衡量和估计自己与对方对抗的能力和手段,通过竞争使他们各自得到相应的报偿。

  3.沟通性:谈判是人们沟通思想认识的一种交际方式。谈判的参与者都是一个个具体的人,随着谈判交流的逐渐加深,谈判者的思想、感情会发生变化。这过程中就需要双方尽量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消除误解,尽力免除冲突。

  谈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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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务谈判具有很强的随机性,因为它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其变数很多,所以,只有在谈判中随机应变,灵活应对,加以变通,才能提高谈判成功的概率。这就要求谈判者具有全局、长远的眼光,敏捷的思维,灵活地进行运筹,善于针对谈判内容的轻重,对象的层次和事先决定“兵力”部署和方案设计,而随时做出必要的改变,以适应谈判场上的变化。谈判者在维护自己一方利益的前提下,只要有利于双方达成协议,没有什么不能放弃的,也没有什么不可更改的,在谈判中,往往是冲突利益之中体现着共同利益。例如,产品的交易谈判,双方的利益冲突是卖方要抬高价格,买方要降低售价,卖方要延长交货期,买方要缩短交货期。但双方的共同利益却是双方都有要成交的强烈愿望,双方都有长期合作的打算,也可能是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性能都很满意。由此可见,双方共同利益还是存在的。为此,你可以采取一定方法灵活地调和双方的利益分歧,使不同的利益变为共同的利益。其谈判的前景就会胜利在望。

  七、时效性原则

  时效性原则。商务谈判要讲时效性原则,在一定的时间内做出最高的谈判价值,是商务谈判所追求的。守时,高效,只有这样才能带来更大的利润价值和需求满足,从而使谈判顺利化,有效化。

  时效性原则就是要保证商务谈判的效率和效益的统一,商务谈判要在高效中进行,要提高谈判效率,降低谈判成本,决不能进行马拉松式的谈判,否则对谈判双方都会造成很大困扰。特别是当代社会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产品寿命同期日益缩短,这更要求商务谈判应具有较高的效率。很多企业的做法是,企业开发的新产品还没有上市时,就开始进行广泛的供需洽谈,以利于尽早地打开市场,多赢客户,以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商务谈判应注意降低谈判成本,加快谈判进程,这有利于谈判效率的提高。另外,适宜选择谈判方式也有助于降低谈判成本,如,能采用电子商务谈判方式的,就不必远赴他乡进行面对面的口头谈判。再有,讲求效益原则还要求谈判者不仅看到眼前的、局部的利益,更要看到整体的,长远的利益,即讲求更远、更大的效益。

  八、依法办事原则

  经济活动的宗旨是合法盈利,因此,任何谈判都是在一定的法律约束下进行的、谈判必须遵循合法原则。合法原则,是指谈判及其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国际谈判,应当遵守国际法及尊重谈判对方所在国家的有关规定。所谓合法,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谈判主体必须合法;交易项目必须合法;谈判过程中的行为必须合法;签订的合同必须合法。

  谈判主体合法是谈判的前提条件。无论是谈判的行为主体还是谈判的关系主体,都必须具备谈判的资格,否则就是无效的谈判。交易项目合法是谈判的基础。如果谈判各方从事的是非法交易,那么他们为此举行的谈判不仅不是合法的谈判,而且其交易项目应该受到法律的禁止,交易者还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如买卖毒品、贩卖人口、走私货物等,其谈判肯定是违法的。谈判行为合法是谈判顺利进行并且取得成功的保证。谈判要通过正当的手段达到目标,而不能通过一些不正当的手段谋取私利,如行贿受贿、暴力威胁等。只有在谈判中遵循合法原则,谈判及其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谈判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受到保护,实现其预期的目标。